近年来,福建厦门市民政局通过建立“一套体系”、开展“三项治理”、推进“五项措施”,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水平,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立“一套体系”。厦门市民政局紧紧围绕联动、责任、高效,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全市社会组织建立了900多个基层党组织,确保社会组织始终遵循党的领导、接受党的监督。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前置审查制度,成立或换届前,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和党支部书记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党组织审查并合格,确保社会组织政治上可靠、行动上自觉、管理上严格。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厦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厦门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规则》,重点厘清了11个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分工协作、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信息公开等14个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负面清单。对现行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中社会组织行为的禁止性条款和规定进行了梳理,公布《社会组织行为负面清单》,要求社会组织对照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凡有列入负面清单中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四是制定监管措施。制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的若干制度措施》,建立社会组织日常执法检查调研制度、社会组织重点监管制度、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社会组织问题隐患查处制度等共十二项制度,具体细化内部监管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水平。
开展“三项整治”。该局一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组织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组织两期共240人次行业协会商会会长、秘书长培训班,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153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20家行业协会自行调整降低会费标准,为企业减轻负担646.75万元。二是开展社会团体举办经济实体专项整治,经排查,共24家社会团体举办经济实体34个,存在违规任职的20家,其中5家已整改到位,15家正在整改中。三是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联合公安等多部门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020年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5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家,劝散3家,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推进“五项措施”。该局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020年全市实行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制度,强化社会组织自治管理,年报率89%。二是按照2020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计划,分两批次抽取100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2家社会组织出具《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开展社会组织重点监管工作,对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等30家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抽查,对审计、信访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回头看”,对于典型性、苗头性问题,采取行政约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四是全面排查社会组织问题隐患,指导督促13家社会组织完成注销,16家社会组织按要求整改,4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切实解决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定期召开审计工作季度分析会,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涉企收费等重点审计事项提出要求,强化审计结果在等级评估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