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只警告,以后违停可能罚 50元
郑州金水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上街现场执法,并宣讲相关非机动车停放新规
郑州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向违停非机动车的车主宣讲新的条例
10月8日上午,郑州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辖区办事处在农科路、科新路等路段,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开展执法行动。按照相关条例,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最高可罚50元。而本次执法行动,因该条例刚开始施行,主要以批评教育、普法宣传为主,并未给予罚款。
8日上午10点半,该局直属、特勤、文化路中队30余人来到科新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在该路口东北角,几辆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其中一人停靠电动车后正准备离开,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韩栓柱赶紧追了上来。“同志你好,这里不能停放非机动车。”韩栓柱一边说一边向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这里是人行道,你将车辆停放此处会影响道路通行,同时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人行道内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对你的行为提出警告,希望你以后要注意,将车辆规范停放。”
“我在附近上班,以后我会按照要求停放。”该电动车车主表了态,同时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表示支持,“我也会给同事们说说,做好宣传嘛。”
韩栓柱在同当事人沟通期间,其他几名电动车车主赶了过来,迅速将违停的电动车驶离,几名执法人员分别向电动车车主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
沿科新路向北的区域邻近正弘城,附近商场、写字楼、餐饮店较多,外卖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尤其在送餐高峰时段,机动车道、人行道经常停满了送餐车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而执法人员刚走到这一带,便发现五六辆送餐电动车违规停放在路边,一位外卖小哥正在电动车上打电话。“同志,这里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该局文化路中队副中队长方逆上前劝导。之后,他干脆招呼附近的外卖小哥一起聚过来,给大家进行普法宣传:“咱以后要注意电动车的停放,办事处协调商场划定了专门区域停放外卖送餐车,希望大家以后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要再乱停放是要被罚款的!”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韩栓柱表示:“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不仅对停车场管理、机动车停放有了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停放也做了明确要求。以前,郑州市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没有明确罚则和执法主体,这下好了,我们执法也有依据,更有底气了。”韩栓柱表示,考虑到该条例刚开始实施,本次执法主要以警告为主,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针对未按照要求停放的现象,执法人员均对车主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劝离;对车主不在现场的,辖区办事处市容劝导员将车辆挪移至指定区域停放。
据悉,本次行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出动了执法人员30余人次,教育劝离违停电动车30余台次,规范停放电动车20余台次,批评教育违停车主30余人次,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