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下一阶段有何任务?5月18日,南都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任务和122个试点县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发布会上,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介绍,5月下旬,国务院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将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开展全国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到2022年底要完成普查任务。
具体安排包括: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任务和122个试点县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年底前,各省区市县要完成六大类灾种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完成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调查,以及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调查数据的质量控制和汇交工作。本月底到下个月,国务院普查办还将组织全国普查线上线下的培训,同时加大对地方的技术指导和督察检查工作。
明年上半年,要组织行业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完成单灾种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所以明年上半年,地方的普查任务要基本完成。
明年下半年,在国家层面开展分区域、分类型综合性的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形成全国尺度和跨省尺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一整套成果,使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区划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发挥普查成果的应用价值。
南都记者吴单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