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上述两险种责任转换业务(以下简称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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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国家试点城市,自2017年12月开始,先后在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等五区开展了长护险试点。今年1月起,宁波近800万名医保参保人员全部被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宁波也由此在省内率先实现长护险的区域、人群全覆盖,城乡、身份无差别。实施3个月来,累计享受待遇13575人。
转换业务的概念
该转换业务是指将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
怎么转换?
●保单贴现法
适用于已处于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公司将原本在身故等保险责任发生时才能给付的保险金,通过保险金折价的方式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
●精算等价法
适用于尚未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公司将人寿保险的部分保单价值转换为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价值,并以转换后的长期护理保险保单价值计算长期护理保险保额。在办理转换业务后,如被保险人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人身保险公司按转换后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额进行给付。
●具体操作
投保人可以就同一份人寿保险保单多次申请办理转换业务,但投保人在提出转换业务申请时应明确转换比例,转换比例单次不得低于10%,且累计不得超过50%。
为什么转换?
●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亿人,其中失能人数在4500万人左右。“但目前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明显不足。”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开展转换业务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
●开展转换业务试点,增加了长期护理保障给付方式,给失能老人的家庭减轻了负担。“转换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寿险保险金的预付机制,相较于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保险金赔付,这种提前给付更有意义,对于老年人生活起到了真正的保障作用。”友邦人寿产品部负责人陈恒说。
●将进一步激活长护险市场,推动护理服务市场、家政服务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上述两险种责任转换业务(以下简称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两年。
为什么要将人寿保险转换成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对市民有何吸引力?对保险公司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怎么转换?
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是指将人寿保险保单中的身故或满期给付等责任,转换为护理给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
针对不同人群,有两种责任转换方法:一种是保单贴现法;另一种是精算等价法。
保单贴现法适用于已处于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公司将原本在身故等保险责任发生时才能给付的保险金,通过保险金折价的方式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
精算等价法适用于尚未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公司将人寿保险的部分保单价值转换为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价值,并以转换后的长期护理保险保单价值计算长期护理保险保额。在办理转换业务后,如被保险人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人身保险公司按转换后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额进行给付。
在具体操作上,投保人可以就同一份人寿保险保单多次申请办理转换业务,但投保人在提出转换业务申请时应明确转换比例,转换比例单次不得低于10%,且累计不得超过50%。
《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规则》规定了两种转换方法下的适用产品、人群范围、护理状态判定条件、操作流程、精算规则和产品备案等内容。
如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个人普通型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两类。这意味着,在一定条件下,人寿保险可以部分转换为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条件不再局限于寿命本身。
同时,将特定疾病和意外伤残作为护理状态基本判定条件,具体来看,罹患10种特定疾病,或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1-3级伤残,即为约定护理状态。同时,也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对上述判定条件进行扩展。
10种特定疾病包括:
那么,一张保额为100万元的终身寿险到底可以转换多少额度的护理保险?宁波一人身保险业内人士称,具体的转换额度要等到保险公司的转换方案出来。
有险企表示,待确定试点初步方案后,他们将在第一时间按要求完成产品变更报备、业务方案及规则制定、系统准备等相关事项,早日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公平合理地进行转换护理险的定价。
为什么要转换?
长期护理保险又称“社保第六险”,主要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大幅增长。国家卫健委披露,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亿人,其中失能人数在4500万人左右。
“但目前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明显不足。”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现阶段人民群众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增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同时也创新了保险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和认识,推动行业为进一步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积累经验。
“寿险转长护险”通道打开后,市民会走何选择?
一名外企白领告诉记者,她在10多年前就给自己和爱人各买了一份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寿险转长护险”政策放开后,这些保单都具备转换资格,“相当于普通寿险增加了长护责任,解决了手握寿险的市民在长期失能时将身故或满期保险金提前分期支取的需求。对我们来说,相当于多了一种选择,肯定是受欢迎的。”
友邦人寿产品部负责人陈恒表示,开展转换业务试点,增加了长期护理保障给付方式,给失能老人的家庭减轻了负担。“转换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寿险保险金的预付机制,相较于被保险人身故后的保险金赔付,这种提前给付更有意义,对于老年人生活起到了真正的保障作用。”
但从受益人群看,目前这个政策的影响相对有限。宁波一家人身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只有少数人能享受到这种转换带来的好处。“因为试点产品是带有身故或满期责任的普通人身保险,且客户要达到1-3级重度伤残或10种特定重疾才能申请,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群不多。”
该人士称,应该说,“寿险转长护险”是过渡方案,不可否认,这个政策出台体现了国家对长期失能人群的关注,为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开了个好头。
宁波走在前列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政府积极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
宁波人对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并不陌生。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宁波自2017年12月开始先后在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五区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今年1月起,宁波近800万医保参保人全部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宁波也由此在省内率先实现长护险的区域、人群全覆盖,城乡、身份无差别。实施3个月来,累计享受待遇13575人。
记者了解到,宁波的人身保险公司对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布局也在悄然进行进行中。
去年,宁波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对第三方经办机构进行重新招标,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泰康养老宁波分公司、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三家人身保险公司入围。对于险企而言,积极介入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其中一个目的就是积累长期护理保险经验数据,积极探索提供适合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的给付方式,为后续开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打下基础。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宁波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6.2%。预计到2030年,宁波老年人口比例将达30%以上。宁波有近3万名重度失能人员,绝大部分是老年人,其中80%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员居住在家,没能享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
有关人士指出,“寿险转长护险”试点启动后,商业保险进入长期护理保险领域,有利于增加行业对于护理风险保障的供给能力,将进一步激活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同时推动护理服务市场、家政服务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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