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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个税与提高个人收入,你选哪个?相信几乎所有人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毕竟降低个税有如隔靴搔痒,提高整体工资水平,对于老百姓而言才是实打实的获得感。
但让人无奈的是,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似乎无法体会到这一点,总是在降低个税这个方向上发力,误认为:个税降低了就等同于收入增加了。
就好比今天(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例行吹风会上就表示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并指出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副部长举例说: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
但年收入10万元几乎不缴个税以及抵扣高达36000元,与增加个人收入这件事情,应该算作是两码事才对。
今年5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平均工资,2022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5237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4029元。
这里暂且不提私营单位与非私营单位之间多达48792元的差距,如果按照平均工资来算的话,那么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就业人员年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下,只有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那是不是只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才应缴纳个税?
毫不客气的说,对我国现阶段而言,年收入10万元以上几乎是个巨大的门槛。根据各地官方披露的数据,三线城市本溪2022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0596元;二线城市成都2022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413元......这些二三线城市的年均收入基本上都在10万元以下,那是不是......
所以回到开头,个税降低是虚的,资源的合理再分配、提高整体工资水平才是实的。整体工资水平上去了,打工人的获得感提升了,缴纳个税的人就多了,整体税收也就上去了。
这个叫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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